(2022年6月15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堃坤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建国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侯晓宏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桓旭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顾子杰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任命:
宁建平为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
何卉为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批准任命:
杨慧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顾武修为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闻延菲为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全生为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建广为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亚锋为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弘军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京伟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万春为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兰菊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孙堃坤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侯晓宏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慧、冯建广、王晓民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亚锋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贺大伟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