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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九条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职务未变动的,不再履行任命手续,但应当予以公告”的规定,下列同志的职务公告如下:
王 岩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春霞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堃坤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吕风云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洪亮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梁 晓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胡献民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丽萍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秀杰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朝建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曹宝柱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平遂民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许向阳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 瑶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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