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8月19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宁建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顶山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李自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平顶山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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