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2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后。我委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形成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7月4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一审议意见。7月 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这一审议意见(2016年 第5号)转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10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整改落实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非常重视,整改报告实事求是,内容客观正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清晰,改进措施切实可行。10月20日,我委将审查意见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书面听取这个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