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宏亮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就《平顶山市城市公园和广场条例》的制定开展立法调研。
韩宏亮一行先后到市区山顶公园、鹰城广场、河滨公园,汝州市中央公园、沙滩公园,宝丰县汝瓷广场、龙兴湖公园等地,实地了解城市公园和广场规划、建设、管理、保护现状,并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韩宏亮在调研时指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园和广场的需求不断提高,公园和广场建设、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亟待通过立法予以解决。制定条例给予规范和保障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调研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先进经验,为确保立法质量打好基础。要配合《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现有法律法规,创新举措推动立法,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根据职责分工细化行业内容,做好立法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