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巩国顺,党组副书记张荣海,副主任闫廷瑞、韩宏亮、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党组成员赵会杰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河南省代表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会议的建议议程、建议日程、分组名单。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6月15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使用场所码测量体温的决定(草案)、关于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等行为的决定(草案)、关于检查《平顶山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条例(草案)》、市政府关于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张明新强调,要深入学习抓好落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国共产党河南省代表会议精神上来,把喜迎党的二十大作为当前做好一切工作的主题主线,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挖掘我市历史文化内涵,围绕历史文化保护主题,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促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旅融合发展,推动鹰城文化品质提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为全市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