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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2215日在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郭保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按照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400件,办结33650件,同比,分别上升20.50%21.28%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409件,办结4314件,同比,分别上升27.61%27.94%。审判工作的加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定审判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前全面小康总体工作目标,站位全局,与时俱进,着力用司法理念的转变促进审判工作的发展。一是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统一,克服西方司法独立思想的错误干扰,忠诚履职,保持政法队伍政治本色。二是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努力实现由管理型司法向服务型司法的转变。三是坚持群众满意工作标准,坚决摒弃脱离社情民意的孤立办案、机械办案错误思想,把法律精神、社会价值取向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坚持秉公司法,克服信访、人情等因素干扰,让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让公正裁判得到依法执行。五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摒弃高高在上、坐堂问案的官本位思想,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深入乡村社区巡回办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六是坚持从严治警,坚决纠正“家丑不外扬”的错误认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干警,维护司法形象。

二、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平顶山率先崛起的意见》等12项规定,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44件,二审刑事案件290件,判处犯罪分子3516人。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张国营抢劫灭门案等一批严重刑事案件。坚持从严惩治腐败犯罪,审结中原传媒出版集团原董事长邓本章等贪污受贿案件116件,判处犯罪分子172人,其中科级以上人员25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5件,117名犯罪分子受到严惩。坚持从严惩处“涉煤”犯罪,依法审结9·8矿难、6·21矿难等煤矿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和相关渎职犯罪案件30件,判处犯罪分子51人。依法审结醉酒驾驶犯罪案件2222人,其中,舞钢市人民法院审结的全国第一例危险驾驶案入选河南省十大法治事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为7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依法宣告3名被告人无罪释放。

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6098件,二审民事案件2036件。市中级法院和卫东、新华两个基层法院分别设立金融审判庭,积极应对民间借贷激增、担保风险加大等问题,审结金融案件1051件,执结536件,涉案标的额2.36亿元。持续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先后走访企业436家,审结涉及企业案件1230件,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审结涉及产业集聚区建设、大项目建设案件113件,促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审结星河湾房地产、电影《画皮》等知识产权案件38件,保护社会创新活力。审结梨园矿务局等破产案件5件,8300余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1.6亿元资产盘活重组。在全省率先出台《破产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认真分析2000年以来破产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

更加注重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维护与监督并重,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294件,二审行政案件106件。持续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路子,积极运用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平台,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增进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67件,裁定不予执行349件。出台《行政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就加强依法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更加注重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全年审结再审案件153件,其中调撤39件,改判54件。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重新审理备受关注的时建锋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案,查明本案主犯为时军锋,原审被告人时建锋为从犯;将原判认定的诈骗数额减去超载计重加罚部分,依法认定为49.23万元,分别判处时军锋、时建锋有期徒刑七年和二年零六个月,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更加注重实现当事人实体权益。切实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加大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和挂牌督办力度,用足用活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加大对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制裁力度,通过联动执行、媒体曝光、悬赏公告、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措施,确保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实现实体权益。全年执结案件5593件,执结标的金额7.85亿元。

三、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真诚服务百姓民生

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办理。依法审结医疗、住房、损害赔偿等案件3078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案件5254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集体土地流转、征地补偿等涉及“三农”案件1558件,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审结涉军案件21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连续两次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撑腰做主,共办结此类案件164件,为703名务工人员讨回工资750.57万元。

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措施。持续提升立案信访窗口“一站式”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实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简易程序新模式;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劳动者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和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条文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419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高度重视调解和巡回审判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年一审民事案件调撤11832件,调撤率73.49%;二审民事案件调撤888件,调撤率43.6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调解512件,调解率88.32%。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开到乡村社区等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新设立移民新村、交通事故等专业巡回审判合议庭30个,巡回审判各类案件7677件。

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继续坚持“息诉罢访、群众满意”工作标准,坚持领导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带着深厚感情做群众工作,先后预约接访536人次、带案下访857人次,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762件,全市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3.16%,进京非访数量下降24.24%,涉诉信访形势持续向好。

四、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持续加强社会法庭工作。大力实施社会法庭升级工程,建设示范社会法庭40个,特色社会法庭10个。开展社会法庭办案竞赛活动,加强委托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共化解各类纠纷3719件。

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延伸司法服务,从去年9月份开始,全市法院900名干警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真正把自己融入群众,真心为群众化解纠纷,共走访群众42000多户,帮助解决纠纷876件。

深化少年司法制度创新。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少年司法研究中心,探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途径。完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19名失足少年犯罪记录予以封存,7人顺利复学,12人正常就业。探索延伸社会保护,实施特定场所禁止令、心理干预、社区矫正,41名失足少年考入大学和各类职业学校。

五、坚持从严治院,切实做到公正、廉洁、为民

改进司法作风,持续提升队伍素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等“五除”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到革命老区接受传统教育、深入矿井体验矿工生活、深入乡村社区大走访,察民情,转作风。通报瑕疵裁判文书、办案较少个人、涉诉上访较多合议庭,促进作风转变。邀请媒体参加,对全市法院纪律作风、警车使用等每月进行一次暗访,对7名干警进行通报批评,对5个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内设部门在内部局域网进行公开曝光。

狠抓审判管理,持续提升审判质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大对案件质效管理力度,从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加强审判层级管理,强化审委会和院长、庭长的把关职责;开展“均衡结案、多办案、办好案”竞赛活动,实现收结案件良性循环;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先后评查案件984件,评出瑕疵案件25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以评选“十大办案能手”、“十大调解能手”、“十大工作标兵”为载体,激励干警干事创业。审判管理的加强,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去年全市法院案件上诉率和二审改判发回率分别下降1.9%1%

坚持司法公开,持续以公开促公正。继续推进阳光审判,在平顶山法院网庭审网络直播案件649件,符合条件的6715份裁判文书全部上网。举办法院开放日,让4600多名群众走进法院,感受司法。办好院长信箱、投诉举报专线,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139件。扩大审判公开范围,222件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公开审理。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审结抗诉案件67件,依法改判17件。

强化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始终坚持把司法廉洁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工程来抓,4次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140名干警到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警示教育,6次组织320名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对146名干部任前和99名干警上岗前廉政谈话。坚持从严治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党政纪处理干警26人,其中刑事责任追究1人,撤职2人,记大过2人,记过1人,警告20人。

六、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法院工作长远发展

我们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一是人员向基层倾斜。为基层法院新招录干警58人,充实办案力量;选派12名优秀干部到基层法院帮助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召开业务指导会65次,专题研讨会22次,下发审判执行工作指导性文件32份。三是加强审级监督。每月对基层法院办理案件数、上诉发回改判数、案访比、调撤率等主要业务指标进行排名通报,批评后进,激励先进。四是开展绩效考评。对排名末位的基层法院和中院部门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敦促整改提高,改变落后局面。五是对绩效考评后三位的基层法院进行为期二个半月的司法巡查,加大监督力度。六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19期业务培训班,参训干警2900人次。组织庭审观摩36次、裁判文书评比12次、书记员技能比赛6次、司法警察业务考核4次、提升司法技能。

七、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全市法院始终把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障。一是主动报告工作。先后就队伍建设、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等工作向市委和市人大报告。市委、市人大领导高度重视,赵顷霖书记、陈建生市长、薛新生主任多次对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二是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法官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认真解决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参加法院信访听证,见证执行等,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两级法院普遍建立“代表委员联络之家”,建立结对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坚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书面通报一次法院工作情况,定期寄送法院工作信息,增强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五是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议案、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共办理议案2件、意见建议21件、关注案件26件。

各位代表,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在省法院综合绩效考评中位居第四位,整体工作进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和调研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打黑除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执行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10项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或省法院表彰;4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他们中:有扎根基层,连续四年办案超300起的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法庭庭长朱正栩;有剑胆琴心,审结案件1500件,无错案、无上访的湛河区人民法院法官程昆松;有真心为民,用真诚搭起民心桥的调解能手——鲁山县人民法院法官魏玉玺;有讲党性、讲奉献、用公正赢得群众信赖的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市中级法院法官邢智慧等。他们是全市法院“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积极践行者,是全市法院干警的杰出代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监督和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端正。少数法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和办案方式简单,孤立办案,机械办案,不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二是办案质量和效率还不高。个别案件还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群众很有意见。个别案件超审限,久拖不决,加重了群众诉讼负担。三是司法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一些法官缺乏群众观念,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纪律作风懈怠,工作推诿扯皮。四是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队伍形象。五是涉诉信访形势仍然严峻,一些长期积累的信访老案还没有从根本上化解好,涉诉信访总量还比较多。六是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不够有力,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同时,法院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主要是:我们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大量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诉讼,法院调整利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难度不断加大;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一线法官办案压力大;少数当事人为达目的,采取围堵法院大门、围攻谩骂法官、缠访闹访等方式向法院施加压力,人民法院执法形势比较严峻。

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希望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关心和支持。

2012年工作意见

2012年,是我市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转中求快,科学发展,提前全面小康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忠诚履职,能动司法,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定要让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一定要让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一定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平。

一、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保持忠诚政治本色。坚持固本强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群众观点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始终做到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牢记职责使命,把公平公正作为办案最高标准,为民用权,为民司法。开展“下基层、转作风、提能力”活动,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巡回办案,不断砥砺法官品质,提升司法能力,始终保持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治本色。

二、积极践行能动司法,服务全市提前全面小康大局。持续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惩处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重点领域犯罪,以及重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围绕促进“三化”协调发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牢记为民宗旨,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教育、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优先立案、便捷审理、高效执行。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构建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互配合的大调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开展涉诉信访专项治理,认真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和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伤残人员的案件,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强化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完善案件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法院绩效考评等制度,形成科学合理、职责明晰、严格规范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认真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强化法官、庭长、院长的责任。加强司法政务管理,激发内部活力。突出抓好廉洁司法建设,对违法违纪坚持“零容忍”,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廉洁促公正。

五、大力弘扬司法文化,倡树社会公平诚信。持续开展“打击盗版侵权、保护企业创新”专项审判活动,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强市建设。依法制裁造假欺诈、失信违约、见利忘义等不法行为,弘扬诚信友爱、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等义举善行,服务诚信鹰城建设。立足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工作,倡导学法守法意识,服务法治鹰城建设。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优秀司法文化教育干警、引导干警、激励干警,为审判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六、深入开展“司法公信年”活动,持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更加注重以公正促公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案件。更加注重以公开促公信,坚持立案、庭审、执行、听证、审务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力度,以公开赢公信。更加注重以监督促公信,强化内外监督,规范审判权、执行权的运行。

七、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坚持及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请示报告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人大决议、决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和关注案件,更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评查,跟踪监督执行,发挥代表委员的监督作用。

各位代表,司法连着民心,民心决定司法。人民的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是做好司法工作的最大动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忠诚履职,为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我市提前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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