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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新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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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新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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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甘栓柱和秘书长李自军出席,副市长史晓天、朱志骞等列席。

       会议对《平顶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3个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和《河南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粮食产能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张明新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和“1+2+4+N”目标任务体系,聚焦市委十项重点工作,找准履职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要紧盯目标争先进位,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一要点四计划”逐项盘点,统筹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认真梳理上半年工作,细化实化下半年举措,确保全年任务高质量完成。要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严的基调、实的标准不动摇,一体推进学查改,持续深化学习研讨、查摆突出问题、抓好整改整治,以学习教育实际成效更好赋能全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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