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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平顶山市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2月17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221召开,会期3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平顶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平顶山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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