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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湛河区人大对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调研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民诉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区人民检察院在贯彻实施新法、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效果如何,有哪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带着这些问题,湛河区人大主任韩广华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人大代表及法工委委员一行,于4月11日,对该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调研。市检察院张新生处长陪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座谈讨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民行检察工作,不断深化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实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三年来,受理申诉案件135件,立案审查97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9件;市院审查后抗出14件,法院做出改判8件,调解结案2件,改判率为71%。其中,李秀霞人身损害纠纷执行申诉案件被评为第二届全省民行检察十大精品案件,民行干警5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或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干警”。

      调研组在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宣传力度不够大、监督机制还不太完善、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检务公开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职能,使民事行政检察理念深入民心,营造全社会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与相关工作单位的联系,达成监督共识,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水平。积极创造条件,配齐配强民事行政检察力量,强化教育培训, 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打造一支党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队伍。

(湛河区人大  刘选启  黄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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