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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5月6日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5月8日至10日召开,会期3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补选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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