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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1月1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市人大会堂6楼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副主任史正廉、严寄音、王天顺、张荣海,秘书长白立凡出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丽,市政协副主席李建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其他事项。

    李萍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即将召开的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军分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辖区、本单位代表按时参加人代会,支持和帮助代表提前做好参加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大会秘书处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倒排工作时间,认真梳理各项任务,把每一项准备工作提前做细、做扎实,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召开。

 常洪涛/文  赵旭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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