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农村自建...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党纪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青年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十届人大代表赵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5年9月8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同意《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报请许可对市十届人大代表赵翰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许可对市十届人大代表赵翰采取强制措施。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