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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预算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预算法,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按照新修订预算法的要求,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化改革,起草形成《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意见》。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专项小组的工作安排,预算工委承担了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任务,在李萍主任和史主任的具体指导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查阅大量相关法规文件,最终起草形成《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根据中共十八大审计改革精神和监督法的要求,积极借鉴全国人大相关改革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在改进报告方式、完善报告内容、加强监督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依法对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市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之前,预算工委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通过深入调研、查阅资料和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对2016年市财政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写出初审意见。大会召开期间,积极做好代表审查预算(草案)的服务工作,在广泛征求代表和各代表团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关于平顶山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突出重点,依法做好相关工作监督。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预算工委认真负责的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对“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查,起草《关于平顶山市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为常委会批准2015年市级决算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做好我市2016年1至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工作。常委会会议召开前进行深入调研,会上认真归纳整理委员们发言,并综合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3.做好《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工作。在常委会会议前组织听取同级审计报告有关内容的汇报,提出了初审意见。会后及时梳理常委会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4.做好《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工作。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会同预算监督委员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并起草形成审议意见供常委会参考。

    (四)动态跟踪,强化对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

    预算工委持续关注预算执行动态,定期研究分析有关部门报送的财税月报等资料,就预算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与市财政部门及时沟通。4月份,在收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及议案说明后,预算工委受预算监督委员会委托,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初审,认为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并纳入预算管理,符合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的有关要求,有利于对政府债务实行规范管理,防控财政风险,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议案。同时建议市政府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全面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体系。

    (五)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委托,对我市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接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开展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专题调研的通知》(豫人常财函〔2016〕8号),为配合做好相关调研工作,预算工委制定了详实的调研方案,召集宝丰县政府、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审计局、农业局、水利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单位进行深入座谈,并实地考察了张八桥镇河陈水库灌区渠系改造项目、大营镇汝官窑遗址展馆及博物馆建设项目、庙李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宝丰县第二初中食堂项目,弄清了省对我市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最终形成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针对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过小;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较大;配套项目过多;省对平顶山市转移支付水平总体偏低等问题,预算工委建议:一是要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二是要加大平顶山市工业结构调整转移支付力度,三是要加大资源型城市补偿性转移支付力度,四是要加大对独立工矿区转移支付力度,五是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 六是要取消市、县资金硬性配套要求。为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提供重要参考。

    (六)加强执行监督,牵头召开2016年一季度、三季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联席会议。

    根据《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本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规定》(平人常办〔2015〕77号)精神,预算工委分别于4月和10月牵头召集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发改委、工信委、统计局、人民银行、银监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召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我市各季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特点以及影响财政收支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交流经济运行情况。各参会单位也根据各自的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预算执行工作,促转型、稳增长的意见建议。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七)深入调研,积极研究我市财政和经济运行情况。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市经济现状,重点剖析财政和经济的相关关系,4至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十届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统计局等单位,对平顶山市近几年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观察分析多年的历史资料,与有关部门熟悉业务的同志深入交流和召开座谈会,了解到我市财政经济运行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在全省18个地市中的位次下降;二产增加值、占GDP比重呈下降趋势,二产税收绝对值、占全市税收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三产增加值大幅度增长,占比不断提高,来自三产的税收已超过二产的税收;市区GDP和财政收入比重持续下降,县(市)GDP和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上升;传统产业优势弱化;电气制造、电热气水、建筑施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服务和房地产业七大行业增加值、税收同向增长。调研组认为,经济运行呈现出的上述趋势和特点,有以下几个背景和成因:主要优势产业产品量价齐跌;投资总量不足,环境不够理想,边际效益下降。综合考虑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呈“L”型增长的态势,以及今年前5个月经济运行的情况,调研组建议市政府积极引导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支持有市场、有效益产品的生产;帮助有市场需求的新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抢占市场份额;加强实体性投融资平台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加大工业用地的收购储备力度;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发挥金融机构优势,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邀请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学者对平顶山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重点进行论证;坚持两手抓,下实力气抓好招商引资工作;高度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合理化。

    (八)切实履行职责,对我市《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政府预决算工作的法制化,建立更加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5月下旬预算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组成专项调研组,对我市《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鲁山县、宝丰县、郏县和卫东区等县(市、区)进行重点调研,听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汇报,并查阅相关资料,基本摸清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预算法》的基本情况,总结了2015年以来在财政预算管理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发现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研究改进措施,促进各级人大、政府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

    (九)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按照机关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形势,提高新认识,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定期专题学习制度,集体学习讨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预算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等专题,注重谋划涉及我市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长远性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三是积极参与配合机关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踊跃报名机关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认真坚持机关“五学月讲座”制度。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要求,遵守机关财务制度,勤俭节约,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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