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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2016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选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市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所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8号、省委24号、市委11号文件,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

    1.认真学习领会,用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我们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18号、省委24号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通过学习讨论,力求全面领会文件精神,全面理解和把握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重点任务。同时,把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与“两学一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大家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现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协同办公室、研究室积极开展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调研。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史正廉、严寄音分别带领调研组到9个县(市、区)调研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深入乡镇、社区和代表所在地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基本情况,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就下一步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6月份,协同做好迎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满仓等一行到平顶山调研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调研督导组一行对平顶山市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给予了充分肯定。7月份,我委配合办公室、研究室,针对县(市、区)人大和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学历构成、代表之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10月份,在市委和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协同配合分成四个组,再次对各县(市、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调研督导,全面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二)严格把关、依法办事,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我委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党的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主动加强协调,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人大选举、任免和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

    1.依法做好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我委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一府两院”人事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人事任免信息,配合市委组织部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通报人事任免相关情况。在组织被任命人员任前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印制任免文件等各个环节上,不断规范完善程序,做到全年在任免工作上无失误,较好的服务保障了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截至目前,共服务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9人次。其中,市人大常委会任免16人次;市人民政府任免14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免61人次;市人民检察院任免8人次。我委还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了2次共65名“一府两院”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同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的规定,我们组织了17人(市人大10人,市政府7人)在常委会上向宪法宣誓仪式。

    2.扎实做好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坚持定期与各选举单位联系,及时收集代表出缺和异动信息,做好补选相关工作。对各选举单位所报送的代表选举、补选材料,我委均组织人员认真进行审查,严格把关,确保各项代表资格审查材料准确、完整地提交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有2名代表因事辞去代表职务,2名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市而终止了代表资格,对选举的1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并报常委会会议确认,予以公告。同时,我委还承办了1起检察机关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工作。

    3.精心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求,我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进行。为了保证我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我委按照职责要求,积极而扎实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协同有关委室做好人大党组会、市委常委会、全市县乡动员大会有关文字和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前期的指导工作,建立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旬报告制度。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有关领导的讲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督导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督导组有关人员的名单。为县乡两级人大购买《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操作手册》《换届选举挂图》和编印了《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等学习宣传资料,方便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等依照执行。

    (三)加强培训、密切联系,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选工委始终把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学习创造条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扎实做好。

    一是认真组织好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6月13-15日,在郑州举办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我委组织我市基层的13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提高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拓宽了代表的履职视野,提升了代表的履职能力。

    二是安排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培训暨代表之家建设工作会议。10月18日-19日,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培训暨代表之家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我委精心安排,召集全市新上任的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共120人参加了培训和工作会议。并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新民来平授课,部分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负责同志进行了经验交流。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到宝丰县周庄镇和郏县王集乡“人大代表之家”实地进行了观摩,同时常委会副主任严寄音还对代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围绕中心、注重实效,积极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改革创新,推进代表工作与时俱进

    1.努力做好“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我委下发了《关于上报“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情况的通知》(平人常选〔2016〕1号),准确掌握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基本现状,并对各县(市、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实地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人大代表之家”(含共用)220个,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制定的标准达标的有169个,占77%。根据实际情况,选工委起草了《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并印发给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2.建立“双联系”工作机制。按照市委今年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起草了《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若干意见》,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作了制度性的规定,并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的对象做了重新调整。初步建立起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双联系”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有序推进完善代表述职考核和履职评价工作。我委印发了《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的通知》(平人常办〔2016〕19号)。同时,要求驻平省人大代表撰写履职报告,填写履职记录表。代表履职档案材料登记表由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统一制作,分发到代表所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和代表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存档。作为代表年度和任期内履职表现及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同时,积极组织和指导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的述职评议工作。

    4.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和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3号文件精神,落实对代表从严管理要求,起草了《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管理监督试行办法》《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修订草案)和《关于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意见》,对代表的履职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个人职业活动与履行职责的关系,“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都作出了制度性的规范。全面促进了代表思想素质的提升和履职水平的提高。

    5.积极拓展代表知情参政渠道,提升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通过组织代表参加代表建议督办、调研和视察、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和参加“一府两院”活动等形式,不断拓展代表参政渠道。一是积极组织驻平省人大代表活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今年安排4名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5月份,组织2名省人大代表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赴洛阳异地视察;10月份,组织10名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民检察院赴安阳异地视察。按照《关于组织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通知》(豫人常办〔2016〕62号)要求,组织驻平省人大代表于11月15-17日赴商丘视察,于12月1日-2日接待驻新乡省人大代表来平视察。二是认真安排市人大代表活动。根据《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目前安排5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推荐60余名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各项活动。督促市“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及时向市人大代表寄送书面材料,使代表了解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多方面的信息,保障代表知情权。三是为代表订阅、寄送了《人大建设》《人民代表报》《平顶山人大》《人大公报》等报刊杂志以及有关法律政策等方面的书籍,为代表的学习提供了方便和条件。

    6.加大宣传力度,展示代表风采。一是编印《代表工作简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我市代表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指导县(市、区)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代表工作经验、介绍各级代表履职信息、激励代表履职热情,全面提升我市代表工作水平,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创办编印《代表工作简报》,由选工委负责采编,办公室负责格式把关。截至目前,已编印5期,每期印发110余份。二是积极推荐履职先进的代表,在平顶山电视台、平顶山日报社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宣传报道其先进事迹,有10余名代表展示风采。三是继续开展“建设美丽鹰城,展示代表风采”主题活动。我委将各级人大代表撰写的优秀论文、调研文章收集整理、选编成册,分发给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供学习使用。

    (五)加强督办、创新方式,努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和办理工作水平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后,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90件。我们把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加强服务配合,在提高建议质量上求突破。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加强培训、强化服务,让代表在把握实情上下功夫。今年的代表建议有相当部分是通过视察、专题调研,在联系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形成的,凝聚了代表的心血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提出的建议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突出重点,在办理实效上求突破。为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充分发挥重点建议办理的引领带动作用,今年选择了9件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作为2016年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按照分工牵头督办,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协助督办。三是分工合作,加大督办力度。7月份,平顶山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督办座谈会召开。会议由我委和市政府督查室联合举办,市住建局、卫东区政府、市商务局等7个重点建议承办单位及部门参会。9月份,我委向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邮寄了征求意见函,从收回的情况看,有1件代表对答复不满意,我们及时通知承办单位再次办理并答复代表。经征求领衔代表的意见,代表对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结果表示满意。12月份,我委开展了建议跟踪视察和重点建议绩效评估会,从收集情况看,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在97%以上。

    (六)注重学习,及时加强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一年来,组织本委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委实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的坚定性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坚持高效、务实的工作效率,积极工作、加班加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综观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代表联络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活动开展不平衡;“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室”建设有待提高;代表建议督办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需要努力改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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