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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召开

  11月27日上午,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史正廉、巩国顺、严寄音、张荣海,秘书长白立凡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接受万英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草案)》《关于补选胡荃、葛巧红、詹洪方、孙志平为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草案)》,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听取审议了《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汇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白龟湖饮用水源地立法保护的议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汇报、市人民政府落实有关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汇报;听取了市十届常委会不驻会委员述职情况的报告、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组织情况的汇报、市“一府两院”2017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的说明;研究确定了召开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会议决定,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2月28日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的建议议程为:审议《关于接受万英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草案)》,审议《关于补选胡荃、葛巧红、詹洪方、孙志平为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关于我市饮用水源地立法保护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落实有关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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