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号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8月30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