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湛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在全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区政府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召开了由卫生、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教体局等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实地查看了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湛河区实验小学、平顶山市第二十七中学、北渡卫生院等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近年来,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以控制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重点,不断加大传染病管理及监督力度,传染病防治工作成效明显,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检查组在检查中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卫生、教育等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采取多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健康教育,让传染病防控知识和重要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要提高学生、老人、农村群众和流动人口等传染病易感人群的防病意识和防控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确保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作战,形成传染病防治工作联动机制。要建立区、乡(办)、村(社区)疾控工作体系,消除防治工作盲点。要完善机构管理,强化传染病防治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娱乐场所以及饮用水、餐饮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完善体系建设,巩固防治成果。三是严格执法,进一步重视重点传染病、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的防控工作。要根据传染病的流行特点,严格执法到位,结合我区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控预案演练。建立健全私人医疗机构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及时报告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加大对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各个环节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城乡个体医疗诊所的监督管理,确保传染病防治法各项规定的落实。切实加强重点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病原学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及时预警异常疫情,防止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结合文明创建和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整治,改善农民居住环境,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齐心协力做好全区传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