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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预算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第一部  预算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本级。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共20个,分别是:

(一)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7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法制委员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监督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立3个正县级办事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和信访办公室;

(三)市人大常委会设立10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是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市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三)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五)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支预算总计均为1826.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均增加9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结转资金比2018年增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8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8.4万元;部门结转资金168.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826.6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099.3万元,占60.2%;商品服务支出114.3万元,占6.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10.7万元,占6.1%;项目支出502.3万元,占27.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58.4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拨款和单位离休人员减少而相应减少预算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65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4.5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77.7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支出18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5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02.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的0.0%,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0.0万元,2018年和2019年都没有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4.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的92.2%,预算数比2018年下降3.0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8.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占“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的7.8%,预算数比2018年下降1.0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精神,压缩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万元。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9.9万元,比2018年增加1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印刷、办公设备购置和办公家具等服务和货物采购。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3.0万元。2019年,我单位拟组织对1个项目代表活动经费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部门2019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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