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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

  1224日上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并讲话,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齐俊禄、韩宏亮,秘书长肖元欣参加。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准备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专业代表小组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建议议程、建议日程、分组名单。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227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其他事项。

  李萍强调,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在即,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扎实、细致地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会议还对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服务代表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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