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韩宏亮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建议日程、分组名单,听取了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交办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6月29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平顶山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谋划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