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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市交通条例立法调研

  721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到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就修改《平顶山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廷瑞带队。

  闫廷瑞一行分别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并听取大家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闫廷瑞指出,公交立法是贯彻国家、省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战略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城市公交管理、提升公交保障水平的治本之策,是促进城市公交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条例(草案)已进入立法审议程序,制订该条例的目的是进一步促进我市公共交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

  闫廷瑞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位全市、全局,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不厌其烦、反复修改;城市公交发展很快,智慧城市、云计算、区块链等已走入群众生活,条例的制订既要注意现实性,又要具有前瞻性;要共同努力,打磨出一部立得住、真管用、可操作、效果好的精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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