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公文发布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会议报道   工作研究   机关建设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农村自建...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图片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青年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二〇二四...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章内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4月2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韩宏亮出席会议,副市长赵军、市政协副主席王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和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李萍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大会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定制度自信,发挥制度优势,为民履职尽责。要强化使命担当,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使命担当、扎实的工作举措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厚植担当精神、增强为民情怀、擦亮廉洁底色。要狠抓行动落实,科学有序推进全年工作计划。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对明确的任务尽快付诸实施,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Copyright 2004-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豫ICP备15017033号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