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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

  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韩宏亮、荆建刚,秘书长肖元欣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汇报。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0月27日召开,会期1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李萍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要服务全市大局,聚焦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万人助万企”活动、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要强化底线意识,全面梳理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压冲刺,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安全纪律,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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