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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

  4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国顺、闫廷瑞、韩宏亮、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交办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会议的建议议程、建议日程、分组名单。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于4月27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以来行政审判专项工作报告、《平顶山市缔结友好城市办法(草案)》,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张明新强调,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所作为。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统筹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全市工作重心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监督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在服务市委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狠抓落实。提前着手会议筹备,积极配合市委办起草会议文件材料,服务市委适时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科学指导和推进我市新时代人大工作。要在落实市委重点工作任务上持续发力。班子成员要持续深入落实市级干部分包联系县(市、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一线帮助企业、项目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指导分包联系县(市、区)守牢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生态环保底线,为奋力实现“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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