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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昌生在我市调研时强调提高认识聚焦重点 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4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孔昌生带领调研组莅临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副主任韩宏亮,副市长王永记参加调研。

  孔昌生一行先后深入宝丰县肖旗乡朱洼村、中汝廷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马街书会中华曲艺展览馆,鲁山县瓦屋镇土桥村、董周乡五里岭林果产业园区,详细了解当地人居环境整治、优势产业发展、群众就业增收等情况。

  调研组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同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孔昌生强调,要不断强化产业支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要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坚持塑形和铸魂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繁荣乡村文化经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要发挥能人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更好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有效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增强乡村吸引力。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全力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持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法治保障、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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