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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6号
《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2年4月27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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