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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

  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国顺、韩宏亮、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关于推荐驻平省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个人工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重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听取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各项议题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会议的建议议程、建议日程。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将于8月16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审议《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平顶山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张明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洞察世情和国情,把握历史和现实,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要学深悟透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系统总结,更加坚定紧跟核心奋斗新征程的信心决心,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要紧密结合人大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当前人大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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