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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 张明新主持并讲话

  

       3月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二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兆军、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秘书长赵会杰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和2023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域外学习考察活动管理办法、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各项议题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会议建议议程、建议日程。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31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审议关于2023年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有关情况的报告。

  张明新强调,要坚持学字当头,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实干为先,持续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按照“1661”工作思路,把实施“拼经济、促发展”工作方案作为重要抓手,着眼“六个强化”,实施“六大行动”,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任免、代表等工作,推动人大工作更好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要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强化“四个机关”建设水平。全面铺开“学标杆、争先进、创一流”活动,持续强化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整体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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