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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5月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兆军、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秘书长赵会杰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天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林海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平顶山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张明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在全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提前谋划部署,在思想准备、学习准备、行动准备上下足功夫,努力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锻炼党性、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推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落地落细,着力抓好修订制定六项制度、健全民生实事项目全链条监督机制、组织代表开展集中督事活动以及组织新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市各级人大干部学习培训四项工作,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要增强出彩意识,在全市人大系统全面铺开“学标杆、争先进、创一流”活动,把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与落实“一要点四计划”和“拼经济促发展”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1661”工作思路,聚焦中心大局、群众期盼、主责主业,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上创造一流业绩,为我市“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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