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议案。会议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平顶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请市人民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修改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呈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