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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平顶山企业家日”的决定

(2023年8月25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平顶山企业家日”的议案》。会议决定,自2023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平顶山企业家日”。

  会议认为,设立“平顶山企业家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两个毫不动摇”和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商重商浓厚氛围、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助力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丰富“平顶山企业家日”内涵,健全礼敬企业家的政策措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亲清政商关系,厚植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沃土,让企业家在平顶山发展有更多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要激励广大企业家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深耕鹰城、聚焦主业、争创一流,为“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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