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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

  

       10月17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洁带领调研组,围绕《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调研。

  

       李玉洁一行先后深入湛河区、新华区、叶县、宝丰县、郏县,实地了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的工作汇报。

  

       李玉洁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是人大立足我市实际,通过法律手段和法治方式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落实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对职责进行再明确、再审视,强化部门沟通,统筹协同发力,不断总结完善实践中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固定下来,有效提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要提高立法质量。要认真梳理汇总此次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条例草案,切实增强立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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