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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鲁山县选举的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安琨,驻平解放军有关选举单位选举的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叶军明,因工作需要已调离平顶山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安琨、叶军明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康乐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舞钢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杨涵、闫丽娟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姚金锋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叶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洪远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斐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康乐、杨涵、闫丽娟、姚金锋、陈洪远、张斐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杨涵、陈洪远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汝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补选刘国朝为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舞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第十五次会议分别补选何卉、翟羽佳为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叶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补选林胜国为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补选史昶伟、李建国为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湛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补选马培翼为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驻平解放军有关选举单位召开军人代表大会补选郑彦视为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刘国朝、何卉、翟羽佳、林胜国、史昶伟、李建国、马培翼、郑彦视的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目前,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20名。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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