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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6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助推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和“两城”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代表进万家、法治护航、监督推动、决定助力、代表献智和素能提升“六大行动”,深化“学标杆、争先进、创一流”活动,持续强化“四个机关”建设,奋力开创新时代平顶山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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