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并讲话,副主任荆建刚、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徐延杰出席。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天富,副市长刘文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昶伟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平顶山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专题调研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4名驻平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和4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不驻会委员述职;听取了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张明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常委会明年工作,使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更好向中心聚焦、往创新拓展、为大局出力。要统筹抓好当前各项工作,高标准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平顶山代表团服务工作,高质量筹备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