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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20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林海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推进高质效检察管理,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贡献更多平顶山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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