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徐延杰、甘栓柱及秘书长赵会杰参加。
副市长刘文祥、丁海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昶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林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等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青年大学生代表旁听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张明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锤炼,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围绕中心大局,锚定省委“四高四争先”战略部署,聚焦市委“十项重点任务”,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集成立法、监督、代表、决定等各项职能,推动人大工作更好向中心聚焦、往创新拓展、为大局出力。要把牢“四个机关”政治定位,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深走实“学标杆、争先进、创一流”工作,持续开展廉政警钟月月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以严实作风、出彩业绩更好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