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9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明俊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十四五”时期和2025年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2026年工作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紧扣加快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突出创新引领、改革赋能、“两城”带动、项目支撑、绿色转型、治理提效,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力增优势、增动能、增活力、增效益,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以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谱写资源型城市现代化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