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黄东明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可运领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向阳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侯晓宏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祝建中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梁振云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继扬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樊为民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小青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赵毅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郭国会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
丁花芬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樊星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继扬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梁振云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侯晓宏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祝建中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马骏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窦士报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史伟平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国会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亚超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小青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赵毅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文平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宋新亮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许道印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春光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