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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张明新主持并讲话

  6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并讲话,副主任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徐延杰及秘书长赵会杰出席。

  副市长史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昶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林海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关于平顶山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平顶山市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张明新强调,要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更好服务全市中心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绿色转型、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统筹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做到党委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扎实开展“为人民履职、为鹰城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引导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多察民生之需、多献发展之策、多做惠民之事,以高效能履职持续擦亮鹰城代表工作品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贡献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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