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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1823日至24日,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经审议,会议同意这项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公安、监狱和劳教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警察法》,坚持打防并举,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打黑除恶工作连续三年全省排名第一,命案攻坚成效显著,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案件,大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连年保持无重大火灾事故记录。完善监狱劳教工作机制,确保了监管安全。

        会议指出,《人民警察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少数公安民警执法不规范、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不强,部分案件质量不高,有些案件长期搁置,难以进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仍比较突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还不完善;行政管理水平不够高,存在重罚款、轻说服教育和深挖犯罪不够的现象;少数监狱劳教民警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职业保障还有一定差距等。

        会议对在全市进一步贯彻实施《人民警察法》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人民警察法》,提高对《人民警察法》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人民警察法》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让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加深对《人民警察法》的认识和了解,更好地理解、支持和监督民警的工作,营造实施《人民警察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培养民警的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警民、干群关系。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奖惩制度。

        三是要提升履职水平,服务经济发展。公安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专项斗争,不断深化打黑除恶,强力推进命案攻坚,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打击效能。监狱劳教机关要以实现监管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目标,不断提高监管改造的标准和水平。

        四是要加强职业保障,维护民警权益。依法维护民警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提高民警心理健康保护工作水平。要认真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推进用人机制改革,解决好民警的职级待遇,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证公安、监狱劳教工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交办和办理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办理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在接到审议意见书的四个月内(20122月底前),将研究办理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并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1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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