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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9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肖来福同志带领下,对我市公安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市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考场,部分市区公安派出所等地检查,实地了解我市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情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情况,主干道道路通行保障,公安体制改革后派出所交警工作运行情况,并召开检查汇报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部分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出租车公司、市公交公司负责人和驾驶员、社区群众、律师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分管负责人,市公安局班子成员、局属13个派出所负责人和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共计100余人。

肖来福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指出,“一法一条例”是道路交通的基本法律和规定,它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加强道路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依据。公安机关作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执法主体,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安机关采取了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积极履行法定管理职能,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投入,完善道路交通基础建设,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突出了便民服务。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加大了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确保了交通道路的安全、畅通。公安交管部门在交通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肖来福强调,交通道路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也高度关注。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多次检查“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充分体现了人大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关心。公安机关要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对代表们的建议认真归纳、整理、分析,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干警的培训教育,增强为民意识,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服务质量,强化交通管理职能、规范管理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提前全面小康作出新的贡献。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宋本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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