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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法》贯彻实施情况

       

      927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山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环资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高新区、郏县、鲁山县、新平特高压产业基地、中平能化易成碳化硅公司、神马尼龙66盐项目、圣光医疗保健园项目等县(市、区)和九个重点企业,实地检查了项目的建设和贯彻实施《环评法》情况,召开了由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

       在检查中检查组认为,自2003年《环评法》实行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在宣传和贯彻实施《环评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扎实推进了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开展,使新老污染源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和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环评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规划环评有待全面推进。三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四是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建非所批等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五是环评队伍不健全,没有专职环评技术评估机制,环评审批缺乏可靠的技术支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环评法》,切实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贯彻落实《环评法》的自觉性。二是切实重视规划环评,积极推进专项规划环评工作。三是强化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四是严格执法,加大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评执法水平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温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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