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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12月2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市人大会堂6楼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副主任史正廉、巩国顺、严寄音、王天顺、张荣海,秘书长白立凡出席。

    副市长冯晓仙、李哲,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张弓,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列席。

    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国务院《信访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做出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关于设立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审议了其他事项。

    李萍在讲话中指出,一要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心和信心。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二要增强自律意识。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严查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知》,切实做到认识在前、行动在先,带头严格自律、正风肃纪,真正树立并维护好自身形象。三要增强为民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四要增强担当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在经济新常态下,努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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