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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23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冠华院长所作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关于2015年的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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