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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5年1月22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史正廉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

  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弓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顶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会前,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初审。会议期间,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4年,市人民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调整结构、加快转型这条主线,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综合施策、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强力落实,着力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全市经济呈现平稳回升态势。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转型升级进展较慢,高成长性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科技创新能力弱;投资规模较小,土地、资金、环境等要素制约日趋凸显;城镇化水平不高,城市基础设施欠账较多;融资性担保公司、非融资性投保公司以及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揽储、变相借款等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报告》和2015年计划(草案)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提出的预期目标积极合理,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针对性强,安排的建设项目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建议大会批准《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完成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代表审议意见,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大力推进转型升级。抓住我市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机遇,研究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政策措施,探索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制造业的具体途径,认真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努力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着力增加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认真落实中央、省已经出台的重点改革举措,进一步简化、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扩大“营改增”试点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等改革;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和股权交易机构上市,努力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逐步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的问题;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BOT(建设—经营—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PPP(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PFI(私人主动融资)、ABS(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等多种融资模式。大力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提高招商实效。

  (三)着力强化要素保障。认真做好土地收储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和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企业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在坚持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高端人才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努力造就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转型相适应的人才队伍结构。

  (四)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强化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环境容量控制,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更加注重环境生态的保护和修复。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提升生态自然修复能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提高保障水平;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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