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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8月31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    萍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成功。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本次常委会会议历时1天,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成功。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农村安全饮水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近年来,市政府及水利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针对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农村水厂长效运行和管理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饮水安全责任制度和检测体系,不断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检测能力和水平,并积极吸收村民参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力度,从源头上全面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我市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多发区。近年来,采矿区地面塌陷、地缝裂、含水层和地形地貌景观被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市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立足我市实际,积极营造氛围、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强化治理,较好地保证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社会对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机制和责任机制,将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蓝天工程、海绵工程进行一体推进;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大力推进露天矿山关闭工作和矿山复绿工程,加强和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绿色荒山建设工作,并依法加大监管力度,有效保证《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平顶山市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2014年,面对宏观经济趋紧、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严峻形势,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财政收支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各个薄弱环节,希望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快完善政府预算体系速度,加大政府性资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根据新修改的《预算法》,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执行,依法加强和规范各类收入征管工作;切实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优化债务结构,减少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不断提高政府债务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决算信息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审计,有效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要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消除屡查屡犯的现象;对一些重大、典型问题,要进行严格问责,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加大对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跟踪督查力度,真正确保各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实效。

  本次会议还依法任命了市政府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希望被任命的同志,忠于宪法、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以高昂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在新的岗位上干出新的业绩,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

  本次会议上,根据市纪委平纪〔2015〕38号文件和市委提议,依法撤销了王清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的职务。希望同志们从中吸取教训,更加严格地执行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本次常委会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及时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送达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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