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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个创新 作好新时期人大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了全面的部署,也为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责任。郏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立足三个创新,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推进创新。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自身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观念日益增强,对自身的能力发挥和价值追求日益强烈,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日益迫切,需要切实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定功能,推进人民参政议政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方面,要不断扩大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实现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积极探索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重大决策及时征求群众意见,重要决定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开,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度,使各项决策决定更加顺应民意、合乎民心,使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要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积极开展民生问题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就业、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平安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和逐步完善。

    着眼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创新。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要坚持关口前移、主动作为,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一是突出决策落实监督。紧紧围绕国家批准实施的经济、文化、生态三大战略平台建设部署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中心,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二是突出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审查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推进预算决算公开,规范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完善人大对国有资产营运、管理的审议和监督机制,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三是突出执法检查监督。对全面深化改革和事关民生利益的热点问题,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开展执法监督,以点带面,督促“一府两院”科学施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四是突出人事任免监督。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任前考评、投票表决、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一整套任命和监督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围绕发挥代表作用推进创新。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重点要做到三点:一要强化活动阵地建设。加大对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制度和代表同群众联系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双向互动机制,不断拓展联系范围和深度,更好更快更广地反映群众诉求。二要拓展代表履职平台。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深入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优化载体、创新方法,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激发代表工作活力,提升代表工作质量。三要创新建议办理方式。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的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价等机制,扎实推进重点督办、现场督办代表建议工作,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和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巩固提升建议办成率和群众满意率。真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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