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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2015年11月9日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高永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今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受经济下行等影响,不能完成年初市人大十届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16480万元等。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需调整预算,现将预算调整方案初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1.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334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减少50000万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上解上级收入减少9000万元,影响市本级可支配财力约41000万元)。同时,市本级非税收入由于市污水处理厂处置收入增加,预计完成12701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600万元,增长15%(扣除市污水处理厂处置因素,加上国家政策将污水处理费等一般公共收入预算转列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以及国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影响,市本级能够完成非税收入102015万元,比年初预算110415万元减收8400万元,下降7.6%)。

  2.2015年,全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0640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收1619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2%,主要原因是由于土地市场不够活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计减少1611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1.2%。

  3.2015年,市人大十届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560万元,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市政府将拍卖持有的平顶山银行股权,预计收益9000万元,同时由于平顶山银行改制因素影响,年初预算安排的2015年股利收入300万元难以入库,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260万元。

  4.2015年,省财政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164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1880万元,增加债券转贷收入8188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科目,专项债券34600万元,增加债务转贷收入34600万元,列入“债务转贷收入”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市本级安排使用5055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5556万元,专项债券5000万元),转贷县(市)、区65924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1.由于年初安排的民生项目正在实施,年初收入预算调减不能影响年初安排的预算支出项目。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因税收减少造成的财力缺口41000万元,拟通过以下方式弥补:一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00万元;二是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700万元;三是使用污水处理厂处置收益资金20000万元。按照非税收入列收列支管理要求,非税收入相应支出项目根据收入完成情况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减34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以收定支等管理要求,支出相应调减161946万元;新增政府债券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0万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增加债务转贷县(市)、区支出2960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10260万元,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0260万元,支出新增87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弥补财力缺口。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平衡情况

  1.调整后,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23600万元,比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357000万元调减33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132557万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1880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收入减少900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529037万元。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59557万元,加上上级转贷一般债券支出45556万元,减去非税收入中因行政性收费收入减收相应调减支出3400万元,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501713万元,加上转贷县(市、区)一般债券转贷支出36324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900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529037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调整后,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6405万元,比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68351万元调减161946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加上新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4600万元,以及使用结转资金72342万元,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313347万元。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68351万元,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减收等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946万元,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0640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安排支出72342万元,上级转贷专项债券增加支出5000万元,县(市、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960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313347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10260万元,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0260万元(支出新增87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弥补财力缺口)。收支平衡。

  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这次预算调整一是市本级财政收入受经济下行影响,不能完成年初市人大十届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且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较多,支出预算难以压缩。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符合国务院“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的规定。二是省财政厅分两批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16480万元。债券资金市本级安排使用50556万元。债券资金安排使用符合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的要求。这些举措对于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发挥积极的重要作用。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市本级财政预算是及时的、也是必要的,既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又符合我市实际,预算调整方案合理、可行。预算工作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平顶山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同时,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不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做好债务管理相关工作,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计划,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在今后的财政管理工作中,继续依法搞好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完成。

  (三)预算调整批准后,市政府财政部门要尽快将重新调整后的预算详细收支报表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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